共青团上饶市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振兴的希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据统计,全市青年数110.7万,团员数36.8万,占全市人口总数比重较大。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高发势,诱发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不断增加。正确引导青少年走健康成长之路,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共青团组织肩负的重大使命,更是全社会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团市委积极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对这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做了一些工作探索。
一、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基本尝试
作为党和政府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各种服务的一个职能部门,我们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1、加强教育,以“三观”的正确树立为重点构筑青少年牢固的思想防线。近年来,全市各级团、队组织充分利用“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节庆日,举办艺术节、电脑大赛、读书竞赛、体育比赛、书画摄影展等活动,以鲜明的主题、高昂的格调、活泼的形式,吸引青少年的广泛参与,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通过正面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结合青少年特点,通过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18岁成人仪式、升国旗、唱国歌等形式,紧紧围绕培育“四有”新人这一根本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和树立青少年的公德意识、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通过积极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雏鹰争章”体验教育活动、夏令营活动等,让广大青少年在参与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中受到熏陶,构筑强大的思想防线。
2、注重引导,在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实践活动中对青少年进行养成教育。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各级团组织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青少年的特点,组织开展了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一是充分利用上饶丰富的红色和绿色资源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在团委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引导下,始终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对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组织青少年到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闽浙赣苏维埃政府旧址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加深对历史的了解中受到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开展“倡导绿色文明 共建秀美信江”等为主题的环保体验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及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二是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身边的道德楷模,开展扎实深入的向先进模范学习的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道德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通过开展各级“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等的评选、表彰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参与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三是利用节庆日、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充分抓住青少年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时机,先后集中开展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3、有的放矢,在预防工作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广泛开展各种传统教育活动的同时,我们紧跟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步伐,迎合青少年不断变化的需求,努力创新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不懈地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坚持印发“两法”手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在街头设立咨询台为广大群众宣传,使“两法”深入青少年心中。通过将法制教育列入团队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广播站和法制专栏等活动阵地的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报告会、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制夏令营、共建法制校园、校园拒绝邪教、远离网吧签名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引导,做到了法律宣教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2004年,团市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在各县(市、区)开展了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江湾艺术团巡回演出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同年,团市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关爱孩子、关注未来”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活动,共收集到各地、各行业工作人员及学生的论文约50篇,我们从中精选出一部分编印成册,并邀请部分少先队工作者和获奖作者进行座谈,共同商讨如何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2005年,团市委邀请团中央《知心姐姐》杂志社心理健康教育巡回报告团为全市中小学生举办了近30场以“关注孩子心灵成长”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报告会,到场聆听报告的学生家长达到2万余人。2006年,我们又相继开展了“好书万里行”及“新概念英语大赛”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市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先后推出了“网络妈妈”刘焕荣、“代理妈妈”钟文花、“法官妈妈”李亮星、“爱心妈妈”戴火金等反响强烈、影响深远、享誉全国的重大先进典型,形成了关心教育未成年人的系列“典型妈妈”。深入开展济困助学活动,通过帮扶解困来延伸预防工作的触角。针对在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失学过早和辍学无业的比例大,我们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通过不断加大济困助学工作力度对困难群体给予特别关注,提供真情服务。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共筹集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金500多万元,结对资助贫困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近万余人。依托上饶市灵信律师事务所,以“竭诚服务、依法维权、优化环境、保护明天”为服务宗旨,开通了“12355”维权热线,并从青少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以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为主要力量,积极为青少年提供维权咨询、法律服务和案件代理,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化,探索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机制。
4、突出职能,充分发挥预防办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协调作用。有效预防犯罪,主要是要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成长的氛围。各级团组织积极履行预防办的职责,一是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综治考评体系,提高部门认识;二是健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增强成员单位的责任感,在履行部门职责同时,加强对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考和领导;三是加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分析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成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从我们日常工作中所接触到和调研的情况来看,综合起来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社会的客观原因。
从青少年自身来看,有良莠辨别能力差、自我防范能力弱、自我意识强的局限。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生理和心理转型最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剧变。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开始慢慢趋于成熟,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性欲、征服欲、报复欲从而表现出好胜心强,易冲动等特点,但心理的变化较生理发展而言相对滞后,表现为认识结构及理智等方面还未完全成熟,往往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实惠,崇尚低级感官刺激、追求吃喝玩乐的人生观。这种不平衡,使青少年低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和诱惑,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或实施违法犯罪。
现在大多青少年在家庭中是“小皇帝”,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习惯于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依附性强而生活自理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差,缺乏“社会性”、“独立性”,难得尝到“逆境”滋味,不知道什么困难,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只注重自己的经受,只顾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较少顾及甚至未顾及他人的利益。在人交往中表现出自私、任性、嫉妒、自卑、感情易冲动等不良特征,常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而相互对立,甚至大打出手。这其中最为明显的是不太注重名誉,而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巨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不顺利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现实条件和自我状况,使挫折的不利方面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以致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从青少年家庭因素来看,有家长期望值过高、关爱类型过极、教育方式过偏的原因。
当今社会,孩子是家庭宝,是一家的希望和荣耀,所有的父母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情和愿望,但在对小孩的成长中,没有很好地发挥第一师长、第一课堂的作用,缺少沟通,形成思想隔阂,教育方法不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一是期望值过高,给小孩的压力太大。比如有些家庭的父母望子成龙的思想过重,对孩子进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强迫孩子参加过多的课外才艺辅导班,或者一味地追求学习成绩上的优秀而忽视了对孩子品德的培养、人格的塑造,久而久之使孩子性格上有一定缺陷,这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的肆意发展也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一个很重要的诱因。二是关爱类型过极,造成部分青少年人格方面的缺陷。从大多数违法青少年案例我们不难发现,父母关爱方式的两极分化和家庭环境熏陶的直接影响,是他们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一种出在溺爱型。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加上家庭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很多孩子被父母长辈姑息迁就,养成了任性、自私、放荡的坏脾气。这种在溺爱型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当他们不断增长的要求或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试图向社会扩张,甚至发展到置法律于不顾,不知不觉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种出在粗暴型。有些家庭的父母因为自己在工作上的压力,教育子女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随意打骂,使青少年逐步形成孤僻、自卑、冷漠、无情等畸型心理,在成长的过程中日渐偏离正常轨道,渐渐对家庭失去了归属感,便开始流落街头到社会上寻找“温暖”。这时候他们很容易被坏人引诱,走上了犯罪的不归之路。一种出在放任型。有些家庭的家长目光短浅,认为有钱就是一切,不把子女的教育当回事,任意漂泊社会。或者错误地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主动放弃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导致忽视了子女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放纵了子女的不良习气和行为,加大了子女走向犯罪的可能性。
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来看,有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也有重智育轻德育的成长误导、法制教育的滞后、活动场所的不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一些非主流文化及不同背景的精神垃圾和腐朽生活方式也乘虚而入,侵蚀和毒害了一部分青少年。负面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金钱万能”等不良观念对青少年造成严重侵蚀,诱发青少年盲目追求金钱物质享受和攀比歪风,迫使他们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大量宣扬凶杀、色情、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流入文化市场。尽管有关部门多次予以打击,但仍屡禁不止,严重误导了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之一。尤为突出的是网络媒体带来的负面影响,网络自身存在的弊端会直接误导孩子,使青少年误入歧途,步入泥潭。
目前看,由于升学考试制度的导向,片面追求升学率、轻视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现象依然很严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品质严重下降,不能形成其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容易被外界不良因素所诱导,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重智育、轻德育,重视优等生培养、忽视劣等生教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拿学习成绩比较落后的青少年来讲,他们本身学习基础就差,还经常会受到一些的冷落、嘲讽和歧视,迫使他们渐渐产生了厌学情绪,自暴自弃,过早地流人社会,到那里寻找“志同道合”的知己,滑入犯罪的深渊。法制教育依然有待加强。从近年来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来看,他们的法律知识基本是空白,直到通过当庭的法制教育才恍然大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可见青少年法制教育环件节依然十分薄弱,大部分学生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课外活动阵地建设的严重不足与青少年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新时期的青少年性格呈现多元化,思想活跃,想法超前。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市的文化阵地建设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的文化需求。于是,青少年便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这也直接增加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概率。
三、建议和思考
(一)要切实加强青少年自我防范教育和引导
青少年涉世浅、阅历和历炼少、对事物的辨别能力差、自我控制能力弱、法律意识淡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是青少年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加强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和引导至关重要,也是预防和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1、建议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新世纪的青少年,思想活跃,信息渠道多,接受外界事物快,但自尊心强,如果还是以传统的说教式、注入式、填鸭式的教育和引导,容易使他们产生抵触情绪,也适应不了当今素质教育的发展形势。如果我们采取互动式、沟通式、渐进式的方法,由原来的“说教”变为“说理”、“教育”变为“引导”,更容易使青少年接受、也容易引起共鸣,“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使他们在日常社会、点滴小事明事理,学知识,长本领。
2、建议要进一步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一方面要赋予理想信念教育更多的内涵。如:以往在宣传和学习雷锋精神的时候,只注重于学习雷锋的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等精神,如今,我们要将雷锋精神延伸到志愿者精神,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将理想信念教育与建设和谐社会相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培育和发掘青少年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很多宣传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青少年来说,觉得鞭长莫及,往往身边的人和事能让他们产生共鸣,学有榜样,并有敢于比拼,敢于超越的心理和信心。
3、建议要适时满足新时期青少年多元化的精神需求。大多数青年由于精神空虚,没有精神支柱,从而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方面要加强“三观”教育。在课堂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要教育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他们有了人生的目标和价值,觉得自己是人才,能为社会发挥光和热,使他们的精神世界很充实。另一方面要加强健康文明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要加大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建一批非营利性的、能够吸纳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的娱乐场所和活动阵地,如青年之家、团员之家等都是很好的载体,并以阵地为依托,团组织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启发他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满足青少年的精神需求。再一方面要强化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服务。
(二)要大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个健康的青少年就有良好的心态和高尚的人格,就不会走歪路、走错路。社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也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1、要形成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成长导向。人格健全、积极向上、富有责任心和爱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自我需要。要强化主阵地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唱响理想信念教育主旋律,形成正确的成长教育导向,教育青少年要成为社会上有能力、有作为、有奉献的人,坚定青少年的理想信念。
2、要构建“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左右联动、上下互动、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并建立跟踪检查的工作机制和构建社会工作协作网。
3、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化工作项目体系。学校方面,以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为主,集中力量抓好在校生(区管学校)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家庭方面,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强化母亲素质教育上。社会方面,强化社区预防功能,感化、挽救问题青少年。要从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出发,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化工作项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