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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饶青联发[2007]01号 关于组织开展“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的通 知

  • 作者:共青团上饶市委  来源:  日期:2007-10-24 15:48:58
  • 共青团上饶市委  上饶市少工委
    饶青联发[2007]01号
    关于组织开展“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的通 知
    各团县(市、区)委,少工委:
    为了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独特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少先队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红领巾在新农村高高飘扬。现根据团省委、省少工委的工作部署,就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上饶市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战略任务,也给我们做好新时期农村少先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农村组织成立“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是当前共青团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两者有机结合的创新载体。
    旨在通过“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的活动,进一步活跃农村少先队工作,使广大农村少先队员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树立良好的主人翁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者和接班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使“小队员”发挥“大作用”,让少先队员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特有的作用,让红领巾在新农村高高飘扬。
    二、指导思想
    坚持“党团队” 三个结合。坚持把开展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活动与党对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农村共青团工作相结合、与丰富和活跃农村少先队工作相结合。
    体现“少先队”三字要求。以农村少先队员为主体,用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发挥团队组织作用,不断丰富农村少先队的工作内涵,不断加大少先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力度,让少先队队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闪光。
    三、总体要求
    按照“一四八”的工作思路推进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建设。即: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一个“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以“理事会”为载体每月开展四项基本活动,以少先队员为主体争创“八个小使者”。
    四、具体内容
    (一)推选好一个理事会
    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推选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强、是非道德观念明确的本村少先队员担任理事会会长,做好建章立制,按“章”理事。通过制订《理事会章程》、《理事会职责》、《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评选办法》等章程和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
    (二)开展好四项基本活动
    1、“每月一评比”:推选理事会成员担任村容督察员,每月对各家各户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评出“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将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评比出来的先进家庭上门张贴光荣牌。组织少先队员对 “不清洁户” 进行上门教育,并帮助打扫卫生,改变落后面貌。
    2、“每月一队会”: 每月举办一次主题队会,邀请学生家长列席主题队会,举办“与家长共读好书”、“我为新农村献一计”、“学用电脑”等主题队会,通过主题队会着力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科学素质。搭建学生与家长一起共同学习的平台。
    3、“每月一宣讲”:每月进行一次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卫生和科技常识等有关知识的宣讲。利用乡村的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介,由少先队员自己动手排版撰写,出一期宣传专栏;将村风民情编排成小歌舞、小快板等文艺节目,利用双休日和假期为村民演出,倡导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每月一帮扶”: 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孩、低年级少先队员等帮扶对象每月开展一次帮扶活动。通过帮扶活动,如家庭困难及父母进城务工的“留守学生”,结成“一助一”手拉手对子,让他们感觉到集体的温暖。
    (三)争做八个“小使者”
    1、争做“爱心小使者”。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急剧增加,农村中弱势群体不断增加,“六类”人员即农村留守小孩、贫困儿童、独生子女、失足少年、孤寡老人、五保户等,成为需要倍加关爱的对象。要组织动员少先队员,采取“1+1”或“X+1”的方式,进行互帮互助当好“爱心小使者”。主动联系贫困儿童,在物质、精神上给予帮助,使其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主动联系失足少年,帮助失足少年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主动联系孤寡老人、五保户。陪老人聊天,帮助老人料理家务,做力所能及的事,弘扬尊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2、争做“文明小使者”。少年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受到家庭成员的关心与重视,少儿童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每位家庭成员。少先队组织要在广大少先队员中通过开展“两岗四不三评比”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农村文明新风的形成。即:设立两个岗。“红领巾监督岗”和“红领巾宣传岗”,对村民不良行为习惯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批评。对不良习惯进行曝光,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劝说,组织少先队员不定期地排演各类文艺节目来宣传文明行为,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开展“三项评比”,即开展文明村民、文明家庭、文明好少年评比,以评比促新风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气。做到“四个不”,即不说粗话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乱堆乱放垃圾杂物。通过当好“文明小使者”,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自己的父母、家人、邻居讲和睦、讲友爱,帮助大人们逐步改变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乡风文明。
    3、争做“卫生小使者”。 村容村貌的维护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少先队员要积极宣传卫生文明观念,努力做到“三个一”。即:每天对自家庭院进行一次打扫;每周参加一次村容村貌整治活动;每月对全村各户屋里屋外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卫生小使者”的一举一动来带动每位家长,影响每个家庭,共同维护村容村貌,共建美好家园。
    4、争做“宣传小使者”。少年儿童天性好动、活泼可爱,要注重根据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设计开展一些符合他们兴趣爱好的宣传活动,通过在学校里成立“红领巾广播站”、在村庄中开辟“红领巾宣传栏”等形式,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新农村知识,宣传村里好人好事。
    5、争做“和谐小使者”。少先队组织要在少先队员和少年儿童当中大力宣传和谐理念,引导少先队员从日常生活中、从身边小事中宣传、实践和谐理念,并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积极参与调解邻里纠纷,协调解决家庭矛盾等,当好农村和谐稳定的调解员,从而使少年儿童在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同时,自己也得到历炼。
    6、争做“科技小使者”。利用少年儿童好奇心强、求知欲强的特点,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聘请辅导老师,指导高年级学生开展农具小革新、新农技普及等活动。在村庄中营造出学科技、用科技的好学上进之风,服务农村生产发展。
    7、争做“环保小使者”。结合“保护母亲河活动”,组织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成立“红领巾植绿护绿队小分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村庄荒山、荒地进行绿化。成立“红领巾生态监护队”。定期对村庄水源地、垃圾窖等重点区域进行生态监护和卫生整治。
    8、争做“法律小使者”。 组织少先队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读一篇法律小故事,写一篇心得文章,在家中做一次法律宣传,在村里举办一次普法演出宣传,在学校开展一次模拟法庭主题队日活动,把在学校里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不同的形式向家长、身边的人宣传,使大家都能学法、守法、用法,使身边的人不做违法的事情,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少工委要在各地团县(市、区)委、教育局的支持下成立“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活动推进小组”。由少工委主任担任组长,对各地活动开展进行具体指导,并给予帮助。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整合利用教育、民政、卫生等职能部门的资源,及时通报工作、活动的有关情况,积极争取把“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纳入到新农村建设村建规划当中,争取社会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取得实效。
    3、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地要对“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察,收集相关具体案例,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上报团市委。每个县(市、区)要重点抓1—2个红领巾乡村文明理事会示范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共青团上饶市委         上饶市少工委
    2007年2月26日

    主题词:红领巾    乡村文明理事会    通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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