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属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
为了树立和表彰在推进共青团事业和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典型,充分展示当代江西共青团的价值追求和锐意奋进的时代风采,引导和激励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为促进江西共青团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贡献,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09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曾荣获市厅级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状态良好。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
7.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市厅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副处以上(含副处级)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全省共青团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市厅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四)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市厅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二、评选申报
1.2009年度将评出“全省优秀共青团员”100名、“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50名、“全省五四红旗团委”30个、“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60个。各单位团组织按照附件1所分配的名额推荐。
2、“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应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应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已经被推报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3、团省委机关相关部门同志组成初评委员会,各地(单位)申报的候选单位按领域由初评委员会负责提出建议名单,最终由团省委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评选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各不超过2000字)。请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1份(附电子版)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黄 煜 李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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